据网信芜湖公众号报道,近日,繁昌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江某某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将路面积水视频配上“繁昌这里有山洪暴发”的文字发布到网络平台。受台风“竹节草”影响,繁昌区虽遭强降雨,但并未出现山洪暴发的情况。目前,繁昌警方已依法对江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互联网时代,网络谣言如同暗处滋生的毒瘤,危害不容小觑。尤其是涉灾谣言,极易引发公众恐慌,干扰正常社会秩序。防汛抗灾争分夺秒,虚假信息却如“隐形洪水”,误导救援资源分配。江某某发布虚假的“山洪暴发”视频,可能扰乱当地民众对汛情的判断,影响防汛部署。
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江某某的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处罚实属咎由自取。
有的网民以为靠编造谣言、制造噱头能轻松获取流量,快速走红。但这种短视行为不仅触碰法律红线,也损害自身信誉。一旦因造谣受罚,个人形象与账号信誉将严重受损,即便收获一时流量,也难以长久维持。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监管部门对网络谣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平台也在不断完善监测、处置机制,让谣言无所遁形。
近日,中央网信办启动为期两个月的“清朗·整治‘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专项行动,从严打击恶意蹭炒误导公众、多种手段歪曲事实、不做标注以假乱真、专业领域信息不实等4类突出问题。靠谣言博眼球、赚流量,终究是自食恶果。这场直击病灶的治理行动,既是对人民群众关切的有力回应,更是维护网络生态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广大网民应增强法律意识与辨别能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平台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容审核。监管部门需持续发力,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如此,方能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让网络更好地服务大众。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