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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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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芜湖日报

以史鉴城察世情 法治护航守民心

日期: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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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我学习 我得到       上一篇    下一篇

詹陈芳

阅读《城的中国史》,历史长河中一座座城池的兴衰荣辱跃然纸上。这些城池不仅是地理空间的标识,更是社会秩序、文化传承、法治文明的重要载体。作为检察工作者,透过城池的演变历程,我深刻感受到检察职能与城市发展、社会治理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使命担当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城池自诞生起,便承载着维护秩序的重要功能。古代城墙既是抵御外敌的屏障,也是划分“治域”的边界。城墙内,官府设立律法、推行教化,维护社会稳定;城墙外,边疆冲突、匪患横行,百姓生活不得安宁。这让我联想到检察机关在现代社会中的“守护”作用——我们如同守护城池的卫士,以法律为盾,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打击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活动,为社会筑起一道坚固的法治防线。无论是打击暴力犯罪,还是整治新型网络犯罪,检察机关始终站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前沿,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之城”。

历史上,城池的繁荣往往伴随着法治的健全。唐宋时期,长安、扬州等商业城市的兴盛,离不开完备的商事律法与司法保障。商户间的契约纠纷、市场交易的规范,都需要官府依据律法进行裁决。这启示我们,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检察机关同样肩负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任。我们通过办理涉企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为城市经济发展注入法治动能,助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发展之城”。

从城池的治理中,我们还能看到法治与德治的融合。古代城邑中,既有严苛的律法条文,也有祠堂、书院等道德教化场所。二者相辅相成,共同维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与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的“司法为民”理念不谋而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们不仅要依法作出公正的处理,更要注重矛盾化解、诉源治理,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传递司法温度,修复社会关系。例如,在办理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引发的案件时,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调解工作,将法理情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构建温暖包容的“民心之城”。

城池的发展也离不开监督机制的完善。古代设有御史台、都察院等机构,对官员履职、律法执行进行监督。这与现代检察工作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一脉相承。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对法律的正确实施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执法司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无论是纠正冤假错案,还是守护绿水青山,我们都在以法律监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建设风清气正的“法治之城”。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城为鉴,更能明责任。《城的中国史》让我深刻认识到,检察工作始终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在新的历史征程中,我们将继续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求极致”的精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守护城市的安全、发展、和谐与正义贡献检察力量,让法治的光芒照亮每一座城,温暖每一颗心。

作者单位:南陵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