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为国家民族争地位,虽至任何牺牲则亦在所不惜”
日期:08-08
在《烽火侨批:华侨抗战印记》书中,有三封是著名华侨实业家、慈善家庄材鳅从菲律宾马尼拉寄至家乡晋江青阳的批信。这三封批信真实记载了庄材鳅在抗战期间的经历,以及抗战胜利后他对于家乡晋江的捐赠与奉献。
第一封信寄出时间为1945年5月,此时菲律宾已光复,但中国仍有大片地区被日军占领。信中写道:“当一九四二年正月初三,日寇开入岷市,全侨被其残杀不可胜数,斯时惨无天日。岷市中等以上商人大多被指抗日份(分)子,任意拘捕,用尽种种非人道之毒刑毒打,而致死于非命者亦不知几许矣。弟本人亦已(以)抗敌会职员之罪而被拘禁将近二个月之久,其间之痛苦又非笔墨所能形容于万一也。本公司所有货物财产均被标封,认为敌产为数菲币达在百余万元。一生经营遭此惨结(劫),夫复何言,但为国家民族争地位,虽至任何牺牲则亦在所不惜……”日寇残杀、拘捕大批在菲华侨,同时还想尽一切办法搜刮他们的资产。庄材鳅被日寇非法拘禁两个月,虽饱受各种非人折磨,但其对祖国、民族忠诚的信念却丝毫没有动摇。
1946年,庄材鳅寄给家乡晋江青阳的两封侨批,除了报平安表达思念之情,更多的是记述他抗日战争胜利后寄回侨批款、寄回药品救济乡民的事迹。从中可以了解庄材鳅有着深厚的爱乡爱国之情怀。其中一封信称:“兹者,吾国抗战八年,虽获胜利,惟生活澎涨(膨胀),民间疾苦疮痍满目,故此帮公司曾托材投带去国币叁百万元,除拨五十万欲救济咱□□□塘而外,余二百五十万元欲救济青阳全乡,款到祈宜出为帮忙,以尽善心为幸。”(注:“□”为模糊难辨之字)抗战胜利不久,庄先生即以自己公司的名义托人携带300万元巨款返乡救济受灾之人。中华儿女民族精神在至暗时刻迸发出的璀璨光芒,照亮了前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