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省首创残疾学生资助“免申即享”试点
日期:08-06
本报讯(记者 俞冰清 实习生 李梦君)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我市日前在全省率先创新启动残疾学生资助“免申即享”试点工作,通过数据赋能与服务流程再造精准减负,保障残疾学生平等受教育权。
本次试点方案规定,受益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入学前户籍在本市,并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具体包括三类群体:本市户籍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以及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含自考)毕业生。
具体资助标准为:中等职教及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学年1500元;全日制研究生2500元。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取得学历后,本专科生一次性资助4000元,研究生5000元(同等学历仅享受一次);先取得专科或本科学历后继续深造并取得更高学历的,可再获1000元资助。依据本办法受助学生,可同时优先享受国家和省其他学生资助政策。
试点工作依托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及本地教育部门数据,精准比对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生信息,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通过比对残疾人证、户籍信息建立“一人一档”电子档案,实现资助资金无需申请、主动审核、直接发放,确保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