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成付
2023年6月13日,我市率先在全省试点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拉开了全市企业从“被动整改隐患”到“主动消除隐患”的序幕。
机制推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应急管理基础在预防,功夫在平时。只有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改革创新思维,强化源头防控,构建起群防群治、社会共治的应急管理防治新格局,才能实现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机制推行是有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的重要体现。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着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的重要职责。广大企业员工处在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一线,具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便利条件和优势。实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内部处理,既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负责人与员工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又能够确保事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
机制推行是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近年来,一些行业领域的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及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问题依然存在。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减少检查、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企业自身“查找隐患—整改闭环”内部机制的建立和常态化运行,有关部门就能很大程度上减少入企检查次数,减小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我市在机制推行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召开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经验做法推广会,向百余家重点企业宣传安徽华谊化工、安徽亚格盛电子新材料、无为华塑矿业等企业开展的“低头捡黄金”“隐患排查即时奖励”“安全隐患我来改”等典型做法。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同时要求将奖励资金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范畴加以保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关口前移和源头防控。截至2025年5月,全市已有1800余家企业建立了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员工累计报告事故隐患4.47万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00余条,企业兑现奖励金额167.3万元。2024年度,我市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逐年“双下降”的工作目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在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一。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得到应急管理部的现场调研及充分肯定,并在《中国应急管理报》作了经验报道。
持之以恒做好机制的完善和推广。目前,机制推行中还存在着一些中小微企业负责人对开展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不高,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掌握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动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充分发挥机制在防范和遏制事故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立行并举,构建全链条式的奖励机制。企业要建立“培训-报告-核查-整改-奖励-公示-激励”一整套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保证各环节衔接顺畅、运行有序。加强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对本单位、本岗位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细化报告内容,鼓励员工在报告事故隐患的同时,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明晰报告途径,灵活采用微信小程序、微信工作群、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报告方式,畅通报告渠道。认真核查整改,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切实做到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及时兑现奖励,按照报告“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重大隐患重奖”的分级标准进行奖励。落实奖励公示,定期在企业网站、办公场所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醒目位置公布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情况。强化正向激励,对事故隐患报告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在业绩考核、评优评先以及奖励、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
坚持奖惩并重,凸显内部报告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将企业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情况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内容中,对实施效果好的企业,在工程招标、项目审批、融资贷款、企业上市、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将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制度建设、资金保障、台账建立等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对实施效果好的企业,有关部门在首次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可以考虑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未建立或走过场、搞形式、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实施“一案双罚”。
坚持内外并行,强化双轨机制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相关规定,做好对内报告和对外举报两项机制的有机衔接。企业员工在岗位职责内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先向本企业报告,本企业不处理或拖延未及时处理的,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企业员工在岗位职责外发现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有权向本企业报告或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在社会公众举报奖励的基础上可以进行一定比例的上浮,同时保障好企业员工的合法举报权益。
坚持宣教并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工作的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册和微博、微信、客户端“两微一端”等日常宣传形式,结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及时宣传企业典型经验做法,扩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知晓面。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三级安全教育、开工第一课、“班前班后五分钟”等多种形式,将事故隐患辨识标准及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纳入教育内容,提高员工主动查找和报告事故隐患的强烈意愿,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的浓厚氛围。
当前正值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我们要按照“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活动主题,督促企业自觉主动、动态性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筑牢安全生产领域的“人民防线”,为芜湖聚力打造“六个之城”,加快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作者单位:芜湖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