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果
202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向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致信中强调,“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坚定法治自信。”法治自信是指特定群体对自己国家的法治现实和前景的信心与认同。法学专业学生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人才储备力量,其法治自信的培育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顶层设计。法学专业学生是否具有坚定的法治自信,从长远来看决定着一个国家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也是一个国家能否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重要因素。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要充分认识法治自信培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肩负起培养学生法治自信的重任。新征程上,高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自信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升学生的法治自信,激发学生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情感认同、理性认知和实践自觉。在顶层设计上,明确将法治自信教育内容实施和法治自信目标实现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任务。在教学资源上,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为核心,深挖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中蕴含的法治自信教育资源,在传授法学专业知识的过程中实现法治自信的有效提升。在规划实施上,将法治自信培养贯穿于法学专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案设计等环节,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开展培养法治自信的探索。
深刻把握内涵,明确培养内容。法治自信是对法治的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自信的凝聚。培养学生的法治自信,可以围绕以上四个维度展开。一要培养学生的法治道路自信。法治道路自信是对法治发展方向和未来前景的自信。道路维度的法治自信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主性和正确性;二要培养学生的法治理论自信。法治理论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自信。理论维度的法治自信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科学性和真理性;三要培养学生的法律制度自信。法律制度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具有显著优势的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主要表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四要培养学生的法治文化自信。法治文化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先进性、优越性的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涵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红色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等。法治自信的四个维度是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融一体的逻辑严谨的科学有机整体。
创新教学方法,提升培养质效。在教学过程中,法学专业教师要不断创新教学方法,通过采用系统讲解、案例教学、主题辩论、情境教学和小组讨论等多样化教学形式,增强课堂吸引力和感染力。通过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将法治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例如,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中,教师通过深入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及其内在联系,增强学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在“宪法学”课程中,教师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让学生认识到我国宪法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不断增强学生宪法自信;在“中国法律史”课程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参观法治文化展览馆、法治文化教育基地,通过实践体验的方式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魅力和智慧;在“法理学”课程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开展法治调研,让学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从中汲取奋进力量,进一步增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
加强师资建设,提高培养能力。人才培养师资是关键。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加强学生法治自信教育,需要一支优秀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教师不仅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具备在专业课程中巧妙融入法治自信元素的理念、能力和技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要提升教师开展法治自信教育的主动性。“传道者自己首先要明道、信道”。教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研究,深刻把握法治自信的精髓要义,深刻领悟和自觉践行坚定法治自信的政治要求,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二是要提升教师开展法治自信教育的能力。高校应积极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培训和集体备课等多种活动,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三要加强与法治工作部门的合作交流。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人员双向交流,积极整合资源,组建教学团队,共同探索优化法治自信教育的方法,发挥协同育人效应。
作者单位:安徽工程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