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仕平
《芜湖市公园管理办法》于近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提出“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建认养、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园管理。”公园建设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既是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随着城市功能品质活力的提升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公园的数量、质量以及功能多样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仅仅依靠政府财政在公园建设与维护上投入,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通过投资捐资、认建认养等形式,社会力量为公园建设和维护提供支持,可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在提升公园整体品质和服务水平的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人们对公共空间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更好地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当然,社会力量参与公园建设与管理,也要做到有章可循。需要扎实做好配套制度设计,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明确申请、审批、实施和验收流程,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公示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