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繁昌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长发、崔月梅、朱虹、孟何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文保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姚晓蓉、滕修东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龙根贵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