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华
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诗道: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这几句诗意是,白酒刚刚酿熟时我从山中归来(此句暗用陶渊明的“归去来山中,山中酒应熟”之典),黄鸡在啄着谷粒秋天长得正肥。李白用“呼儿将出换美酒”的气魄,大喊童仆,把最肥的那只给我炖了下酒。对“主人何为言少钱”“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李白来说,好像从无少钱的概念,与朋友在一起烹羊宰牛且为乐,回家杀一只鸡算什么。而孩子们扯衣的动作,既是与父欢聚的方式,似乎也有扯着他不让出门,天天就有大鸡腿吃的心理。可对李白来说,杀鸡喝酒主要是庆祝——庆祝自己以特殊人才被唐玄宗破格引进到长安翰林院。所以这次回家目的就是辞家,马上他就要仰天大笑出门去,西入长安。自诩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诗人当时已四十二岁,终于等到了一个长风破浪的机会,怎么还安心做一介蓬蒿人。纵然“娇儿不离膝”,也阻拦不了他扬鞭策马、大展宏图的迫切和豪情。
与李白的“儿女嬉笑牵人衣”不同,十三年后,小李白十一岁的杜甫,他年幼的子女就没有这么幸福滋润了。当时,杜甫穿着破衣烂衫,蹚着安史之乱的战火,可不是李白的跨马西入长安,而是从凤翔(今陕西宝鸡市)一步步走回鄜州羌村(今陕西富县)山中茅屋之家。看到他在长安的月夜遥想的小儿女,虽然“垢腻脚不袜”“补绽才过膝”,蓬头垢面,好在整天像跟屁虫似的,他到哪就跟到哪。
娇儿不离膝,畏我复却去。(《羌村》)
生怕他刚回家又要不复返地离家而
去。身穿百衲衣的妻子看见杜甫就不停地抹眼泪。就连邻居看见他都欷歔不已,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
和李白家一样,此时杜甫家也养了不少土鸡,但不像李白家的黄鸡,悠然地啄着开元盛世的谷粒,加上南陵养人的水土,让这些土鸡一个个膘肥体壮。而是“群鸡正乱叫,客至鸡斗争”,就连客人来时,鸡还争斗不休。乱世中,就连鸡也是不安宁的,也不知是不是营养不良所致。气得杜甫“驱鸡上树木”,把鸡赶到树上去,让它们像陶渊明家的鸡一样,“鸡鸣桑树颠”。但可以肯定的是,杜甫可不敢像李白一样,呼童烹鸡,全家团圆,中午美美地吃一顿,而是要好好养活,甚至家仆要缚鸡变卖都遭到他怒斥。似乎在这“国破山河在”的乱世和“无衣床夜寒”的贫穷中,只有让鸡生蛋、蛋生鸡才是全家的长久之计。
在安史之乱的连天烽火中,李白仍像一个土豪,曾经有酒店老板说他没钱买单,就豪横地当场指指店外的五花马,并脱下身上的裘皮大衣,更不用说他玩一趟扬州,就花了三十万钱。此际正远远地隐居在“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江西庐山,一边悠然地“避胡尘”、躲雷区,一边遥看着“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美景。而杜甫囊中虽有充门面的一文钱,其实“酒债寻常行处有”,欠得比牛毛还多。贫穷和疾病爬满诗篇。某种程度上已命定了他的下半生——像一只孤鸟,乱世啼血、到处漂泊,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
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同样是回家,但从文化的视野比较后就不能发现,李白的辞家和杜甫的回家,不仅映衬出他俩秉性、才情和命运的迥然有异,更折射出开元盛世和安史乱世的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