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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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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公诉人”汪瑶:以看得见的正义践行初心使命

日期: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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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翟婉倩 徐新山

“笃行致知,明德崇法”是华东政法大学的校训,也是华政法硕优秀毕业生汪瑶的人生座右铭。2012年参加工作以来,汪瑶一直坚守在刑事检察一线,工作伊始即对自己提出了目标——要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让人民群众在自己经办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十余年的刑检工作,数百起案件,诠释了她对初心使命的坚守,刻画着她对公平正义的理解。

汪瑶现任无为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回忆起自己如何走上这条道路,她告诉记者,这源于一堂法治宣传教育课。“中学时期,我曾通过学校广播听了一堂法治宣传教育课,当时就在心里播下了法治种子。后来通过接触一些法治节目、律政题材影视作品,看到相关从业人员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案情线索反复推敲、对犯罪嫌疑人感化教育。”汪瑶说,这样的职业形象深深打动了她,也促使她把公正作为镌刻在心中的价值追求。

身处基层,从事刑事检察,面对大大小小的案件、类型不同的监督要求,汪瑶从不轻视任何“小案”“小事”。在她看来,无论是轻微刑事案件,还是重罪重刑案件,都必须一丝不苟审查每一份证据,谨小慎微逐一定性分析。“办的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汪瑶说,每个案件都代表着当事人对司法的信任。作为一名守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官,必须做到对所有的案件一视同仁,用同样的标准进行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我曾办理过这么一起案件,在审查起诉时,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三份立功线索。为及时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立功情节,我和同事们第一时间展开了补充侦查,对三条线索进行逐一核实。经过反复甄别,最终认定其中一条线索成立,这对犯罪嫌疑人刑罚的最终裁判有着重大影响,也对犯罪嫌疑人起到了一定的教育、感化作用。”汪瑶说。

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负责人,汪瑶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不仅以法为尺,更以爱为旨,以特殊家访帮助涉罪少年迷途知返。“作为法治副校长,我多次走到孩子中去普法宣讲,打造‘未’你发声品牌栏目,用生动活泼的语言传授专业严谨的法律知识,教导孩子们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侵害。”汪瑶介绍,同时,她深挖案件中折射的社会问题,走访取证、制发检察建议促整改,以案促研、撰写专题报告报送无为市政府,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在办案之余,汪瑶勤于思考、不断反思,多次在《检察日报》《安徽法学》《安徽检察》《芜湖检察》上发表文章。在办理多起交通肇事案件后,她认真总结办案经验,撰写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在道路事故认定中的评价及完善》论文入选安徽省检察理论研究资料库。 (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