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信息,于2024年1月6日在芜湖市镜湖区白金湾菜鸟驿站查获涉嫌违法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涉案物品发出认领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1月6日10时40分,芜湖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信息,联合邮政管理局依法对芜湖市镜湖区白金湾菜鸟驿站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开始实施检查,当场发现2件韵达快递可疑包裹,单号为312261465170870、312261465182358。经韵达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开箱检查,在单号为312261465170870包裹内查获涉嫌违法卷烟:云烟(黑金刚)硬84mm 5条,在单号为312261465182358包裹内查获涉嫌违法卷烟:云烟(黑金刚)硬84mm 5条,共计壹个品种拾条卷烟,我局依法对上述涉案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上述财产发出认领公告。请物主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到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地址: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珩琅山路与花津南路交叉口,联系人:邢峰,联系电话:0553-4836055)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依据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