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宜居和美乡村,家园清洁、空气清新、环境优雅是首要条件。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五章对乡村生态保护做了专章规定,请问我市在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保护生态环境中做了哪些工作?”2023年9月26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在联组会议上,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发问。
在过去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聚焦“高质量”“惠民生”“护生态”“兴文化”等关键词,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展各项监督工作,通过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努力让监督工作延伸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民生的多方位全过程,充分彰显了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决心和定力。
坚持问题导向 力求监督精度
“生态环境问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一定要持之以恒抓好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11月下旬,在三山经开区上八汊至下八汊段非法维修船舶整治现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在对我市部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时强调。
三山经开区有关负责同志当场表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后,我们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由过去出了问题,上级督查后再整改,变为把环境保护作为日常工作,明确任务和责任人,坚决不让非法的船舶修理现象回潮。”
督查组还实地查看了镜湖区莲花湖整治现场、繁昌区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不到位问题整治现场,详细了解有关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展,反复叮嘱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加强动态管控,巩固整改成效,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协同并进。
我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因停车泊位配建标准较低,特别是重要商圈、学校、医院、老旧小区等有集中停车需求的场所,车辆停放经常一位难求,群众反映强烈。结合主题教育,2023年10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对“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进行了解剖式调研。调研组深入中心城区,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掌握了详实情况。
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情况的专题报告,主任会议成员对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为缓解“停车难、停车乱”所做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分析停车难区域突出矛盾,科学合理规划城区停车场。停车场建设要与时俱进,落实年度建设计划,加大停车位供给,完善停车平台服务功能,加快智能停车设施建设。停车场管理要常态长效,以制度建设固化工作成效,改进管理方式,坚持依法依规,推动人性化管理,做到宽严适度。”
市人大常委会注重把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有机衔接起来,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积极作用。2023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加强整改的意见,推动审计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维护了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开展执法检查 彰显监督刚性
人大执法检查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开展执法检查,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市全面有效实施,充分彰显监督工作的刚性。
(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