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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芜湖日报

良法善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日期: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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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1版)

长江保护法作为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突出强调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芜湖市河道管理条例》主动衔接长江保护法,注重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既重点护好干流岸线,又系统治理入江支流。针对以往河道管理职责不清问题,该条例明确规定,本市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明确长江干流、跨市河道、跨县市区河道和其他河道的管理职责,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破解“九龙治水”之困;围绕排污口设置不规范、河道保洁责任不明确的问题,该条例规定建立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机制,规定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结合《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一审中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多次深入县市区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企业,围绕更好破解业委会规范化运作难、物业服务费收缴难、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等问题,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历经数轮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提请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再次审议。经过两次审议,《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更强,为下一步表决通过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时,紧扣打造韧性安全宜居城市,审议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突出构建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着力提升城市排涝减灾能力。紧盯城市建设管理和历史文化保护需要,对停车场管理、房屋安全使用管理、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控制吸烟等进行调研论证,为推进相关立法做好准备。

开门立法 更好汇聚民意民智

“去年长江流域旱情导致部分河道缺水断流,建议合理设置拦水设施。”2023年4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繁昌区孙村镇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芜湖市河道管理条例》修改意见时,居民代表提出的修改建议,最终在条例第十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依法科学合理设置调蓄水设施”中得以体现。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的具体实践,也是推进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缩影。

坚持开门立法,广泛汇聚民智,是充分反映群众意愿、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在每一部法规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都会及时将法规(草案)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一府一委两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法律咨询专家以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同时,组织调研小组多次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座谈,就法规(草案)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努力让制定的法规更接地气、更加实用。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践行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窗口。

无为市人民法院牛埠人民法庭是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的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一年来,通过该联系点共向市人大常委会4部法规草案提出建议意见113条,其中不少意见建议已经转化为法规条款。例如,在《芜湖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时,无为市部分干部群众提出境内沟渠数量众多,不宜全部纳入河道概念范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研究后,在条例第二条中删去了沟渠。

为了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继2022年组建首批24名立法联络员后,2023年,牛埠人民法庭基层立法联系点又组建了21人的立法信息员和立法咨询员队伍,设立立法信息采集点6个,广泛收集群众立法诉求和意见建议,努力让民主的“触角”伸入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同时,将立法联络员的作用延伸拓展到诉源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和人大监督工作,努力让人大工作更有民意基础。

“我们始终坚持将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努力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全年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经验交流会8次。同时,正在修改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和经费管理办法,督促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信息员制度,扎实开展立法问卷调查等工作,更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