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承孝安 张永胜)记者从近日召开的芜湖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市努力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科学合理、符合芜湖实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发挥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供给优良生态产品和维护生态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制定《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工作举措》,明确全市科学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时间表、路线图。举措中提出:到2025年,新建2处省级湿地自然公园、2处省级森林自然公园,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到2035年,创建1处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建成具有芜湖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在全面摸底、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我市按照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对全市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初步构建起体系更趋科学、布局更加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优化后,全市将设有自然保护地共15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省级森林公园3个,省级湿地公园4个。
芜湖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自然保护地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协调联动、信息互联互通,有效提高了自然保护地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建立自然保护地联席会议制度,集中研究与现场办公相结合,协调解决保护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和林业执法协作联动,确保重大问题处理协调一致。推行自然保护地网格化巡护机制,突出长效精细管理。组织相关县区制定《奎湖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草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制度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等,强化“一区一策”。建立健全了专家库等决策咨询机制,为规范自然保护地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
以林长制为抓手,压实市、县、镇、村四级林长责任,基本实现了“网格管理,全面覆盖”,有效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周、月、季”常态化巡查制度,严格日常管理;对于发现问题,实行三级反馈机制,即一般问题现场反馈、突出问题书面反馈、重大问题移交线索的工作模式。加强自然保护地防灭火等安全生产,有效化解安全风险。通过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督等方式,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破坏行为,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运用生态环境部等遥感成果,核查分析梳理自然保护地图斑变化,对出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充分利用远程监控系统,设立红外相机、视枪机、摄像头543个,基本实现重要生态保护区域、典型生态类型区、人为活动区等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控,为野生动物监测及森林防火、资源保护、执法巡护、科学研究等提供了全方位、多角度、多领域保障。“天空地一体化”监控体系逐步显现。
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在特定区域科学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为全市居民提供了亲近自然、体验自然、了解自然、学习自然的机会,共享生态福祉。坚持共建共享,广泛吸纳企业、社区、院校、科研机构共同参与自然保护地保护、建设与管理,积极探索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方式和路径。马仁山山水生态文化旅游、奎湖湿地公园观鸟、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天然氧吧”已成为生态旅游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