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合满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因地制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有利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共同富裕提供坚实保障与强大动能。
一 、芜湖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探索
2019年以来,我市深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特别是2021年试点推广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以来,农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得到充分激发。以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创新发展方式,开辟出强村富民新路径,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突出抓党建引领,提升集体经济“内生动力”。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我市通过“三个坚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建强党的基层堡垒,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坚持突出党组织主导地位,确保集体经济话语权;坚持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农户,强化利益链接。截至目前,全市70个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试点村2022年度村均经营性收入达到112.5万元、同比增长153.9%。实践证明,突出抓党建引领,能够有效实现集体经济扩量提质增效。
(二)突出抓联农带农,提升集体经济“富民引力”。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我市不断健全完善“带得准、带得稳、带得久”的联农带农机制,着力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吸纳就近稳定就业,增加财产收益。以“合作社+企业+农户”运营模式,盘活农村资源,发展民宿、农家乐等新业态,打造网红观光休闲农业,完善旅游配套设施,组织村民以农田、房屋等作价入股,获得产出分红。
(三)突出抓规范运行,提升集体经济“可持续力”。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我市坚持高位推进,规范发展。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坚持全程规范组织架构、入股方式、收益分配等,建立风险防控、招投标、监督制约和内控机制。对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发展项目、重要经济合同以及大额支出等关键节点,由镇(街)进行事前审核、提前把关,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和资金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
二、我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不足
(一)系统推进有短板,政策合力未彰显。县区在推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方面的扶持政策还有待提升完善,各县区之间扶持力度存在差异。在镇级层面主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较为突出,产业项目论证把关、大额支出审核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在村级层面,懂市场会经营的人才匮乏,产业发展用地保障不足。而相关的人才培训、土地供应以及信贷支持、税费减免等方面扶持政策有限,特别是对基层具有“含金量”的扶持政策不多,阻碍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资源整合有堵点,市场活力待提升。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村集体开发利用自身资源把产业项目建起来的难度不大,但将产业做强、链条做长、规模做大的难度极大,其中痛点关键是在资源跨村域流通和整合上。以乡镇或县域为整体,统筹谋划特色农产品种植、加工和销售,以产业化、规模化来提升芜湖“土特产”的品牌化,成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迫切需要。
(三)激励保障不健全,风险防控需加强。调研发现,虽然对合作社管理人员激励的市级政策很明确,如相关文件虽然明确“在合作社分配的纯收益中提取10%作为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奖励资金”,实际执行过程中,村干部并没有领取这部分激励资金,而是主动将其转为公益金分给了困难群众。另外,尽管建立了内控机制,但调研发现仍有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在规范管理过程中,第三方代账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审计监督功能偏弱,相关审核把关职责履行不到位。
三、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思考
(一)强化顶层设计,激发内生动力。一是持续强化顶层设计。市级层面出台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动员行业部门深度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县级层面配套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自上而下全体系推进。镇级层面把好项目论证审批、财务规范管理等关键环节,确保执行到位。二是强化政策供给。积极完善政策支持,强化部门联动机制,从人才、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提供系统性支撑。扩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池”,加大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好的镇村奖补支持力度。
(二)强化协同合作,推动要素流通。一是培优培强镇域主导产业。推动打破区域限制,按照产品相近、区域相邻的原则推动村与村联合,走小规模高端化经营路线,统一产品标准,统一对接市场,打造地区公共品牌。鼓励在县镇两级跨区域组建联合社,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同、模式相近的原则,推动产业连片发展,走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道路。二是鼓励发展农业综合社会化服务。支持发展“集体+合作社+企业”“集体+家庭农场”“集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元模式,鼓励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综合社会化服务,负责提供基础资源、基础设施及基础服务,为多元经营主体的良序经营提供有效的支撑条件,经营主体发挥技术、市场、人才等资源,灵活有效地提供消费产品和服务,实现更为高效的经营管理。
(三)强化激励奖惩,严格风险防控。一是优化评价机制。完善集体经济强镇评价体系,较真碰硬开展集体经济成效考核,注重收益和增速指标,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同时,要进一步加大鼓励创新的机制体制,让“真干事、干成事”的村干部获得实实在在的激励。二是注重奖惩并举。坚持培优扶强,不搞平均主义,将市级扶持壮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重点分配给成效突出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促成质变效应。市县两级每年对各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实地督查,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氛围。三是规范财务管理。要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独设置会计账簿,配备专业会计和出纳人员。县镇两级定期对辖区内的重点村开展单独审计,及时发现和改正问题,保障干部“干成事、不出事”,全身心投入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当中。
作者单位:芜湖市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