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滨江文旅项目》建设需要,凡属该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坟墓需限期迁移,现就有关迁坟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清水社区二号自然村(文旅项目四至边界:东至堆木站,南至青弋江,西至二号横埂向东100米,北至二号旱埂)位于该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坟墓。
二、迁坟时间及要求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前迁出,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将作统一处理,望广大群众相互转告。
三、迁坟补偿标准
依据芜政秘[2020]93号文件规定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53-8292303
清水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