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2023年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芜消联办〔2023〕7号)及《芜湖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芜消联办〔2023〕5号)的相关要求,芜湖市消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消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2023年度有效期届满的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开展了复评工作,经过复评告知等一系列程序,下列单位有的因未申报参加复评,有的因复评未通过,均不再具有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资格,现予公告:
1.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悦来中式快餐店
2.经济技术开发区丁先森茶饮店大桥新城店
3.经济技术开发区心连心超市凤凰城南岛店
4.安徽国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芜湖浦江路店
5.经济技术开发区妈咪挚爱母婴用品店
6.芜湖市群众超市
7.经济技术开发区彭家超市万春店
8.安徽国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芜湖玲珑湾店
9.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坡民俗农庄餐厅
10.经济技术开发区唐记烤鱼店
11.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美佳乐超市
12.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玲烟酒店
13.安徽国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芜湖万春新城店
芜湖市消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