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提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激活农村集体资源
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多样化途径。一要发挥农村集体固定资产资源优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盘活集体土地、公共设施、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等农村集体固定资产资源,把闲置的农村集体固定资产充分地利用起来,采取出租、入股等形式,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二要围绕服务“三农”,发展服务型经济。结合当地实际,把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组织起来,充分发挥成员的特长,依法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开展土地流转、电商服务、劳务服务、信用合作等经营性服务和养老托幼、婚丧嫁娶、环卫保洁、文化体育等公益性服务,依法规范承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发展服务型经济。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乡村产业发展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有效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途径。一是推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发挥推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的作用。选准特色产业、做响特色品牌,有利于促进规模化经营和全产业链建设、实现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以“土字号”“乡字号”为理念的特色产品品牌,实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推动农业特色产业融入大市场。通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的分析研究,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推进农特产品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推动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发展联村抱团新模式。受资源、资金、人才、技术等多重制约,一些村缺乏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性条件,在不改变行政村区划和自治主体、尊重农民意愿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以突破村域限制,实现强村带弱村、弱村抱团发展。四是构筑差异化战略竞争优势。目前,部分集体经济已不同程度出现产业同构与同质化竞争现象。在农村集体经济商流、物流不具有比较优势的前提下,必须强调差异化发展战略,同时鼓励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各类合作社或成立公司,发展特色产业、休闲观光、农创文旅、农耕体验、康养基地等新产业新业态。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引领农业社会化服务
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融合发展路径,充分发挥村集体牵头引导和居间服务作用,大力推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农户”等服务模式,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主体、农户“三方”共赢。一是党建引领,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通过村党组织牵头、党员干部带头,推动农村零散土地化零为整、由小变大、成方成片,以全程托管、复合式托管和单环节托管等方式,将土地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范围,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二是居间协调,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村集体贴近农民、联系农民和服务农民的优势,通过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村民委托村集体统一托管、村集体辅助服务组织托管等方式,在农户和服务组织间架起沟通桥梁。三是整合资源,提高节本增效能力。依托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购买农机具、盘活小农户拥有的农机具、组织村内农机手、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等方式,整合优势资源,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之一。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重要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农村大量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城乡公共服务巨大差距的现实,需要集体经济发挥财政再分配的补充效应;农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也急需集体经济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要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继续做大农村集体这块“蛋糕”,通过集体经营性资产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发挥作用,为集体成员提供更多收益与福利保障,公平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构筑公平底线,为实现共同富裕发挥基础性保障作用。一是处理好集体经济与外部多种经济成分的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国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共同向农村积聚发力。二是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收入差距。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