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承建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陵县南(陵)青(阳)线改造工程一期路基劳务分包合同(K21+506-K22+717)分包项目;于2021年12月3日承建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陵县南(陵)青(阳)线改造工程一期路基劳务分包补充合同(K12+100-K17+100)分包项目。合同约定工程量已全部完工,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无纠纷。情况属实,若查有误,我公司承担一切后果,特此声明。
安徽堃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