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信息,在无为市公安局公安人员、芜湖市邮政管理局的配合下,于2023年10月10日、11日在无为市无城镇原丰原药业无仓路厂区7#厂房(无为县安通快递有限公司)查获涉嫌违法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涉案物品发出认领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10月10日在无为市无城镇原丰原药业无仓路厂区7#厂房(无为县安通快递有限公司)一个黄色纸箱包装的快递(单号为YT2507413526912)包裹内查获涉嫌违法卷烟黄山(新制皖烟)硬盒84mm34条,合计壹个品种叁拾肆条卷烟。
2.2023年10月11日在无为市无城镇原丰原药业无仓路厂区7#厂房(无为县安通快递有限公司)一个黄色纸箱包装的快递(单号为YT2503731198176)包裹内查获涉嫌违法卷烟黄山(新制皖烟)硬盒84mm32条,合计壹个品种叁拾贰条卷烟。
3.2023年10月11日在无为市无城镇原丰原药业无仓路厂区7#厂房(无为县安通快递有限公司)一个黄色纸箱包装的快递(单号为YT2507360389477)包裹内查获涉嫌违法卷烟黄山(新制皖烟)硬盒84mm34条,合计壹个品种叁拾肆条卷烟。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到无为市烟草专卖局(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新力大道26号,联系人:赵启祥,联系电话:18155336627)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