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清水河万春街道新民社区段小河咀岸线滞留两艘废弃钢筋混凝土船,一艘位于小河咀东侧约500米处,一艘位于小河咀西侧约300米处。由于废弃船只停靠在岸线,存在滑入河道影响通航安全的风险,根据《芜湖市河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请船只所有人或者相关权利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移走并妥善处理。逾期未移走的,我街道将会同相关部门按无人认领船进行处理。
联系人:韦明浩联系电话:2910008
特此公告
万春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