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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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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职工生了娃,有哪些生育福利?

日期: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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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20版:资讯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海职工生了娃,可以享受7大福利,贯穿备孕至育儿全过程已形成全周期保障网。

  一、孕前保障: 免费婚检与孕前优生检查

  上海已实现免费婚检与孕前优生检查全覆盖。据上海市卫健委官网公示(截至2025年3月),全市多区妇幼保健机构均提供免费服务,不同区域政策略有差异但保障全面。

  二、镇痛费保障: 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报销

  目前,上海市单次分娩镇痛的技术费、监护费大约在1800至2400元之间(具体根据镇痛时长而定),加上药品和耗材,总费用大概2500至3000元。上海已将分娩镇痛相关费用全面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三、医疗费补贴: 按生育情况分级发放

  上海针对不同生育场景发放生育医疗费补贴。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 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500元计发;

  ◆ 危重孕产妇生育医疗费补贴按8300元计发;

  ◆ 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800元计发;

  ◆ 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

  四、生育补贴: 3类人群全覆盖

  生育生活津贴覆盖从业、灵活就业、失业三类女性。

  1. 从业妇女。公式: 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 自2024年起,由医保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的上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汇总计算形成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所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上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的,暂按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底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医保部门定期完成待遇清算。

  2.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或者流产,按照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按照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计发。

  3. 失业妇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者流产的妇女,可按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按照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计发。

  五、育儿补贴: 单孩最高10800元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育儿补贴政策已在上海全面落地,覆盖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或此前出生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根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政策细则,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发放补贴至婴幼儿年满3周岁。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

  六、保教减负: 大班全免费+普惠民办园限价

  上海同步推进两项学前教育减负政策:

  1. 公办园。大班全免保教费已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市教委、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全市所有公办幼儿园大班儿童按原收费标准全额免除费用;

  2. 普惠性民办园。

  ? 保育教育费统一不高于700元/月,且幼儿园不得收取除保教费及规定代办服务性收费外的其他费用;

  ? 大班收费标准与免学费政策同步实施,即家长无需支付大班保教费。

  七、假期保障: 夫妻同享育儿假

  修改后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各类生育假期:

  ◆ 产假+生育假:国家规定98天产假(产前15天)+上海新增60天生育假,总计15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孩增加15天。

  ◆ 产前假: 怀孕7个月以上,经单位批准或持医院证明可休2.5个月。

  ◆ 陪产假: 男方享10天假期,可在妻子分娩前后灵活使用。

  ◆ 哺乳假: 女职工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6个半月哺乳假。或者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6个半月的哺乳假。

  ◆ 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3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综合自: 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