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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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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用之有道”

日期: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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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5版:副刊       上一篇    下一篇

  □ 殷志军

  近日,一个重磅消息在社会上激起波澜,令大众感佩至极。那是在5月4日,北京大学125周年校庆日上,“敦煌女儿”樊锦诗校友回到北大,慷然捐赠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樊锦诗教育基金,用以支持北大的敦煌学研究。

  拄着拐杖,佝偻着身子,步履平稳,目光坚定,声音平和,樊锦诗说:“我是北大学生,得益于母校优良学风的熏陶和许多师长前辈的教导、培养,这是我给母校做的贡献。”

  据了解,“敦煌女儿”一贯俭朴,将物质利益看得很轻,却将事业和荣誉视为生命。工作时,每年从工资里拿出一万元,捐给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坚持近三十年,2014年退休,又毅然将公积金账户存款45万元一次性捐出,把自己宝贵青春和财富无私奉献给祖国敦煌事业。

  樊锦诗在发表感言时道,做人不能只为自己打算,这份奖金应“取之有道”(自己多年的著书立传的稿费和荣誉奖励),更要“用之有道”,用于有益于社会发展的事业上。这感言,振聋发聩,启迪心智。

  反观节后中国男足圈层被扒出的一些个“群蛀”,置国家荣誉、民族大义于不顾,贪赃枉法、出卖灵魂,动辄数亿百亿的贪污,却让一个泱泱大国的男足至今无法真正走向世界,令国人愤慨和广大球迷沮丧。

  一边是千万元的无私捐赠,期望祖国敦煌学研究后继有人;一边是数亿乃至上百亿的鲸吞,冠冕堂皇地做着背信弃义的肮脏勾当,孰是孰非,孰美孰丑,显露无遗。

  千万元捐赠虽不是一笔大数目,但彰显了“敦煌女儿”北大学子赤诚报国之心,面对金钱和荣誉,我们都应向樊锦诗学习,“取之有道”而“用之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