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剩余资产转赠的公告
日期:10-13
上海市虹口区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剩余资产转赠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5条及《上海市虹口区环境科学学会章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上海市虹口区环境科学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资产转赠给宗旨相同的法人单位“上海市虹口区营养师协会”,转赠资产(银行存款)人民币为肆万玖仟壹佰捌拾陆元叁角壹分(¥49186.31元)。上述资产由上海市虹口区营养师协会按照该会宗旨继续用于组织和推动公益目的相关业务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环境科学学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