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一批新规开始实施。本栏目摘登部分与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与读者分享学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于2月1日起施行,共23条。
明确重婚绝对无效的立场。重婚违反我国一夫一妻的基本婚姻制度,是违法犯罪行为。《解释》规定,即使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的,重婚的婚姻亦不能自以上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
规制通过离婚方式意图逃债行为。债务人通过离婚将全部或者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未负债一方,以降低自身偿债能力逃避债务,是不诚信行为。《解释》规定,如果债务人有上述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相关财产分割条款,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明确同居析产纠纷财产分配规则。同居不同于婚姻,同居双方不适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一方不当然享有同居期间另一方所得财产。《解释》规定,同居析产纠纷中以“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为基本原则。财产无法清晰区分的,以双方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双方对财产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妥善平衡双方利益。
明确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无效。《解释》明确规定,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夫妻另一方诉请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强制性国家标准GB44917-2024《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于2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界定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术语,规定了散装运输容器基本要求、清洁、维护和管理,运输作业,记录等卫生要求。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容器应采用食品专用容器,应在容器外显著位置明显标识“食用油专用”或“食品专用”字样,容器内外均应干净卫生。运输非食品的容器不应运输食用植物油。用于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集装箱液袋为一次性使用容器,不应重复使用。应确保运输容器不渗漏、不泄漏,食用植物油不受到污染,且便于装卸及运输。
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于2月8日正式实施。
新国标规定: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不得在各类食品中使用。罐头类食品中不得使用防腐剂,主要涉及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等食品添加剂。面包、糕点以及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中不得使用防腐剂脱氢乙酸,且着色剂柠檬黄不再允许在蛋糕夹心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