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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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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按月、按季、按年缴 购买首套房,前3年享10%贴息

日期: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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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越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干政

  本报讯 “收入波动大、不稳定没关系,现在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缴存基数,还可以按季甚至按年缴存,不用担心‘月供’压力。”在前不久举行的一场“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政策专场宣讲会”上,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越城区20家快递平台负责人及快递小哥解读最新的公积金惠民政策。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通过弹性缴存、补缴助贷、贷款贴息等举措,鼓励更多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公积金制度红利,在绍兴实现安居优居。

  本次新政打破此前多项传统缴存壁垒。凡是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体经营者、雇工、非全日制从业者以及快递外卖等新就业形态人员,均可自愿缴存公积金,无户籍、社保条件限制。同时降低缴存基数,由个人自主选择,下限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为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此外,充分考虑灵活就业群体收入波动大的现实情况,不再强制按月缴费,可自由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缴存。灵活就业缴存者可享受与单位职工同等公积金权益,支持账户转移接续、身份转换、正常提取使用等。

  同时,我市还配套推出多项针对灵活就业群体的专属优惠,为他们在绍兴安居优居减负。其中,灵活就业人员购买首套房并办理公积金贷款,前3个自然年度可享受贷款利息10%补贴。支持每年最高5万元的自由补缴公积金,补缴金额全部计入贷款额度计算基数,助力提升可贷额度。另外,在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缴存人还可以随时自愿销户退出。

  在服务层面,我市围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特点,全面优化办事流程,社保参保与公积金开户登记实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依托“浙里办”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等,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开户、缴存、变更、提取业务掌上办、网上办、跨省通办。同时依托镇街便民中心、合作银行网点,推动业务就近办、便捷办。

  截至10月10日,我市今年已新增灵活就业公积金人数达到16723人,灵活就业公积金实缴人数已达到33211人。截至9月,已向3591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公积金贷款16.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