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就医患者
可享同质化住院保障
日期:10-09
本报讯 昨天,《绍兴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病床服务规范(2026年版)》(以下简称《服务规范》)施行。该规范由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家庭病床管理与服务。
针对居民普遍关心的服务对象范围,本次《服务规范》作出清晰界定:服务面向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住院条件、需连续治疗,但因本人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的患者。
目前,家庭病床具体建床病种为脑血管意外瘫痪康复期;肿瘤术后或放化疗后需支持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合并慢性严重并发症;骨折、关节置换术后及外伤需换药、拆线、康复等;晚期肿瘤、偏瘫患者合并褥疮或尿潴留等。
居民如何申请家庭病床服务?根据《服务规范》,患者或监护人可向属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同步提供就诊病历、辅助检查报告、用药清单等相关诊疗资料。
基层机构将安排工作人员对患者病情和家庭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对符合收治条件的对象,医护人员会详细告知家庭病床服务内容、查床方案、收费标准及潜在医疗风险,在双方签署知情同意书和家庭病床服务协议书后,完成建床手续。
在家中设立病床后,居民可享受的服务内容覆盖多个维度:责任医师与护士在建床24小时内完成首次上门访视,为患者制定个性化治疗计划,根据治疗方案定期开展查床服务,一般每周不少于1次,并根据病情需要提高查床频次。新建床患者3日内,由建床机构或医共体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年资主治医师完成上级查床指导,及时优化诊疗方案。
同时,服务团队还可为有需求的患者配置远程血压、血糖、心电监测设备及一键急救呼叫装置,实现健康数据在线监测、异常情况自动预警,打通居家就医的快速响应通道。
费用保障方面,绍兴市已将家庭病床服务纳入医保报销体系,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家庭病床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住院医保报销待遇。服务收费采用“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统一模式,已通过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等渠道保障的服务项目,不得重复收费,切实减轻居家患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