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8万元买了一辆二手车
数月后只收到一把车钥匙
日期:09-29
记者 周可阳 通讯员 温家豪
本报讯 付清8万元购车款,苦等数月,等来的却只有一把车钥匙,想要退款还得再掏2万元违约金?消费者林先生的这笔跨省购车买卖,着实让他窝了一肚子火。近日,在柯桥区消保委的调解下,这场持续数月的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今年2月,海南人林先生到柯桥区某公司洽谈生意时,看中了对方公司名下的一辆汽车。双方口头谈妥后,林先生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该车,并约定于今年6月中旬交付。林先生当天便付清了全款,随后返回海南,安心等待车辆送达。
然而到了6月中旬,车没到,快递先来了。林先生拆开一看,里面只有孤零零一把车钥匙。他当即拨通对方公司电话,对方的解释让他哭笑不得:“车运到海南,光运费就得5000多元,你还是自己来绍兴开回去吧。”
“我全款都付了,送车不是应该的吗?”林先生当即提出异议,认为该公司只寄钥匙不交车是糊弄人。此后双方多次协商,直到9月12日仍无进展。该公司虽然松口同意退款,却提出要扣除2万元违约金,理由是林先生未按约定到店提车,构成违约。林先生无法接受,无奈之下向柯桥区消保委投诉。
柯桥区消保委受理投诉后,对相关证据逐一核实并组织调解。调解现场,卖方仍坚持自己的说法:“当时口头议价,又没白纸黑字写明怎么交车,我们把钥匙寄出去了,就算完成交付准备,是他自己不来提车。”
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虽然二手车交易通常以现场提车方式交付,但这起交易的特殊之处在于异地买卖,该公司仅邮寄钥匙,并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完整交付义务,已构成违约。至于2万元违约金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支撑。
最终,经工作人员多次释法、调解,该公司认识到自身在交付环节确实存在履行瑕疵,同意解除买卖合同,并全额退还林先生8万元购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