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大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及新昌县梅渚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日期:09-28
新昌县排水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新昌县大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及新昌县梅渚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该两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链接已在网站http://www.zjxc.gov.cn/上发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9.22~2026.10.14,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公民、法人、组织等。如需了解该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建设单位:新昌县排水有限公司,张工,0575-86165083,电子邮箱:2930471042@qq.com。环评单位:陈工,0575-84139781。
新昌县排水有限公司
202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