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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怕妹妹赖账 暂扣其房产证有用吗?

日期:09-13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05版:生活家       上一篇    下一篇

  “父亲去世后,我和妹妹分遗产,她选了更大的房子,当时答应补偿我10万元,还写了协议。我怕她赖账,就把她的房产证暂扣在我这里。可十几年过去了,钱还是没拿到,我拿着这个证到底有没有用?”近日,绍兴的王大爷来到北京盈科(绍兴)律师事务所,向俞金金律师咨询求助。

  事件回顾

  王大爷介绍,十几年前父亲去世,他与妹妹就遗产分割事宜进行了协商。妹妹选择了面积更大的房屋,自愿补偿王大爷10万元,双方就此签订了分割协议,并同意由王大爷暂扣妹妹的房产证,待10万元付清后归还。

  然而多年过去,妹妹迟迟未支付约定的10万元。王大爷也不确定手中暂扣的房产证能否起到作用,于是向律师求助,希望明确自己的权利和可行的维权路径。

  律师分析

  俞金金指出,本案存在两个核心法律风险。

  首先是10万元补偿款可能面临诉讼时效问题。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协议中是否约定了明确的付款期限,直接决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点。如果协议约定了具体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该期限届满次日算起;如果未约定付款期限,根据相关规定,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从明确表示不履行之日起计算。

  其次是暂扣房产证并不能设立有效的担保物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仅凭持有对方的房产证原件,不能设立有效的抵押权,王大爷并不能因此获得对妹妹房屋的优先受偿权。而且即便房产证在王大爷手中,妹妹仍然可以通过挂失补办的方式获得房产证,补发新证后,原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支招

  俞金金建议,王大爷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立即核实诉讼时效问题,这是最紧迫的事项。王大爷应尽快确认协议中是否写明了付款期限,以及多年来是否曾向妹妹催讨过这笔钱、催讨后是否给予了合理宽限期。如有催讨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应妥善保存——这些记录可以证明诉讼时效中断,使三年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其次,根据时效情况选择维权路径。若诉讼时效尚未届满,建议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妹妹支付10万元补偿款;在起诉前,可先向妹妹发送书面的催款通知,一方面可能促使妹妹主动履约,另一方面如妹妹进行回复,可能构成对债务的承认,从而使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若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也不必灰心,可尝试与妹妹协商,促使其重新确认债务(如出具还款承诺、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一旦妹妹同意履行,即不得以时效届满为由抗辩。

  最后,全面保存证据。王大爷应妥善保管分家协议原件、与妹妹就10万元补偿款进行沟通的所有记录(书面文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以及协议签订时的见证人信息,以备诉讼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