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误取快递,“小哥”被扣1200元
这样的赔付合理吗?
日期:08-30
“我是一名快递员,因将包裹放在楼道口被老人误取,现在公司要把全部赔款从我的工资里扣,这笔损失真的该由我一个人承担吗?”近日,嵊州的快递员李师傅来到浙江齐蓝诚律师事务所,向律师王博汇咨询求助。
事件回顾
李师傅介绍,他负责嵊州市剡湖街道某小区的快递派件工作。前不久,因收件人不在家,他将一个快递包裹放置在楼道公共区域。不料,该包裹不见了。事后,快递公司按货品原价1200元向商家先行赔付,商家随后为收件人补发了同款商品。但快递公司决定将这笔赔款从李师傅当月工资中扣除。
就在李师傅自认倒霉时,一位和快递收件人同住一个单元的老奶奶主动联系他,说自己误取了包裹,可以还给他。但该包裹已被拆封,原外包装也已丢失。商家以“拆封后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接收退回的货品。而收件人因已收到补发商品,认为自己权益没有受损,不愿再出面协调处理。李师傅两头碰壁,只能向律师求助,希望明确各方责任,为自己讨回公道。
律师分析
王博汇说:“这起纠纷的关键,在于厘清快递员、收件人、误取者以及快递公司四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与过错责任。”
王博汇介绍,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快递员负有将快递按址投递、交由收件人本人签收或经其同意代为签收的法定义务。李师傅将包裹随意搁置在公共楼道,未与收件人确认,也未交由物业或放快递柜暂存,是导致快递被误取的直接诱因,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
同时,误取快递的老奶奶未及时核对信息便擅自拆封,导致商品包装损毁、无法正常退回商家,同样存在过错。此外,收件人在收到补发商品后,有义务配合退回原商品、协助化解后续纠纷,消极回避并不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
王博汇指出,快递公司在处理内部扣款时,也应审慎考量。“本次事件中,快递公司对外赔付的1200元中包括应当由快递公司自行承担的经营风险,如李师傅和快递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的,快递公司将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劳动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失公平。”
律师支招
王博汇建议,李师傅可从以下几步入手,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全面保存投递记录、聊天截图、扣款通知等证据,固定各方过错事实。其次,可主动请求属地社区调委会或行业调解组织介入,在专业调解员和律师参与下,与快递公司、收件人及误取快递的老人或家属进行联合调解,参照各自过错程度合理分担损失。若调解不成,李师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快递公司不当扣薪行为,或就责任归属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明确各方赔偿比例。
王博汇还提醒广大快递从业人员,派件时应严格履行核验身份、精准投递的义务,遇到收件人不在场时尽量选择快递柜、驿站或经确认的代收方式,避免因疏忽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市民在误收他人快递后,应及时联系归还,切勿擅自拆封,否则将面临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