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35家游泳场所
总体合格率82.2%
日期:08-07
记者 潘秀玮
本报讯 夏日炎炎,游泳成为不少市民消暑健身的首选方式。近期,绍兴市疾控机构组织开展全市游泳场所“双随机”监督监测工作,覆盖全市各类游泳场所共135家,经检测合格111家,不合格24家,总体合格率达82.2%。
本次监测结果显示,市本级和新昌县所有抽检游泳场所水质全部合格,嵊州市13家抽检单位中9家水质指标不合格,诸暨市24家抽检单位中8家水质指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菌落总数、尿素以及浸脚池游离性余氯等指标。
针对本次监测发现水质不达标的单位,属地疾控机构已第一时间责令其立即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对水质进行复核监测,确保所有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后再对外开放。
为帮助市民科学挑选卫生安全的游泳场所,市疾控相关专家也传授了水质鉴别技巧。市民进入游泳场所后,首先要核查相关资质:正规游泳场所需在入口处、服务台等醒目位置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等信息,其中《卫生许可证》需在4年有效期内,同时要公示合格的年度卫生检测报告和每日水质自检记录。
同时,市民可以通过“三看一闻”的方法直观判断池水状况:一看透明度,合格的池水清澈透亮,站在池边能清晰看到池底的瓷砖和标线;二看水面,水面不应有树叶、毛发、蚊虫、油脂薄膜等漂浮杂物;三看池边环境,池壁、台阶无青苔附着,下水扶梯光洁无污渍;闻气味,池水带有轻微氯味属于正常消毒状态,若出现浓烈刺鼻氯味、腥臭味或霉味,则说明水质卫生状况较差。
专家提醒,市民游泳前要确认浸脚消毒池的池水能够完全浸没脚面,留意场馆整体卫生环境是否整洁。入池前需充分评估自身健康状况,自觉遵守场馆禁泳相关规定,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入池前先完成全身淋浴,再经过浸脚池消毒,下水前做好充分热身避免运动损伤,建议自带浴巾、拖鞋等个人用品,全程佩戴泳帽、泳镜,共同维护泳池公共卫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