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给出轨对象转账百万余元
钱还能要回来吗?
日期:07-19
记者 俞泽奇
“我最近发现丈夫竟然出轨,他先后给出轨对象转账百万余元,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吗?”近日,69岁的钱阿姨来到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向律师胡海娟求助。
事件回顾
钱阿姨介绍,她自己是一名家庭主妇,丈夫则是一名企业负责人,由于经商需要,丈夫时常在外应酬,所以即使丈夫不在家她也没有怀疑过什么。但前不久,钱阿姨无意中在丈夫的手机上看到,他曾多次向一名女子转账,且金额有特殊意义,如520元、1314元,言语中还带有暧昧表示。
经过连番质问,丈夫承认他在12年前便与一名女子建立起不正常男女关系。为维持这段婚外情,这些年,他接连给出轨对象出资购车、交社保、转款等。钱阿姨透露,初步查看转款记录后,发现涉及金额竟达100多万元。“这么多年我为这个家付出了这么多,最后却白白便宜了别人,怎么才能把钱拿回来?”钱阿姨十分气愤。
律师分析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胡海娟说,钱阿姨丈夫未经钱阿姨同意擅自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方,该行为并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也非基于家庭或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需要,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亦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应认定钱阿姨丈夫的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侵犯了钱阿姨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平等处分权。
胡海娟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钱阿姨丈夫的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钱阿姨可以向婚外第三方要求全数返还相应款项。
律师支招
胡海娟建议,首先,钱阿姨应当尽快收集并固定证据,既可以查证其丈夫的手机转账信息,也可以找婚外第三方对话,取证出轨事实与金钱往来情况;其次,钱阿姨可以跟丈夫进行协商沟通,向婚外第三方要回转账款项;最后,如果沟通无果,钱阿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丈夫与婚外第三方列为共同被告,确认两人间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第三方全数返还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