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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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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十余户欠费难题一朝解

日期: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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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热线通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张峰 通讯员 闾高桥

  “夏天一到,楼下垃圾桶的臭味就一阵阵往上涌,窗户都不敢开。这样的服务,我们怎么愿意交物业费?”昨天上午,在嵊州市某小区物业办公室里,业主李阿姨面对调解员鲁越君,一开口就红了眼圈。当天,由嵊州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的3名调解员下沉该小区,专程调处一起涉及10余户业主的物业欠费纠纷。

  这起矛盾的导火索,源于小区楼栋周边设置的固定垃圾收集点。多名业主反映,部分点位日常清运频次明显不足,高峰时段垃圾堆积外溢、污水渗漏频发,低层住户常年不敢开窗通风。“我们反映过多少回了,不是说在走流程,就是派人来扫两下就走,问题压根没解决。”另一名业主接过话茬。积怨之下,10余户业主选择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维权”,物业公司则以“服务按合同执行”为由拒不退让,双方僵持已逾半年。

  面对情绪激动的业主,鲁越君没有急着搬法条、讲道理,而是先逐一记下每户反映的具体楼栋位置和问题细节,让业主把积了许久的“怨气”倒干净。“大家的要求我们听明白了,今天物业经理也在,咱们一项一项对,行不行?”几句话稳住了业主们的情绪后,鲁越君把目光转向物业方。

  待逐条核对业主举证的照片和投诉记录,鲁越君当场指出服务响应机制中的明显短板:“合同白纸黑字写着‘日产日清’,可业主反复投诉的点位为什么长期没有优化?这不是一句‘按合同做’就能搪塞过去的。”

  见物业经理不再争辩,鲁越君趁热打铁,搬出法律法规向双方释明: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有权要求整改,但拒交物业费必须有法定正当理由,且需承担违约责任;而物业公司若长期怠于履约,业主也可通过法定程序主张减免相应费用。一番话讲下来,物业方态度明显软化,当场承诺3天内优化垃圾点位布局,并实行夏季高频次动态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随满随清”。业主们见状,对立情绪逐步消解。

  “整改到位了,我们没理由再拖。”经过两个多小时面对面协商,现场3户业主结清欠款。直到发稿前,该小区10余户欠费业主已全部结清拖欠的物业费用,物业整改同步启动。这起积压近半年的纠纷,在一场巡回调解中画上句号。

  嵊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嵊州组建了由法院、住建、司法行政等部门骨干及律师、调解能手组成的“物业纠纷巡回调解团”,针对物业纠纷高发的小区主动出击,会同属地乡镇(街道)开展攻坚。

  据统计,巡回调解机制启动以来,已累计下沉小区20余个,成功化解物业纠纷1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