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潘晓林 通讯员 张榆琼 高梁
本报讯 当前新型毒品不断迭代翻新,一种“上头电子烟”凭借隐蔽的外观出现在娱乐场所,诱导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以身试险,青年肖某某便是其中之一。近日,由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肖某某贩卖毒品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肖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肖某某常年在新昌某KTV担任DJ,长期身处娱乐场所,日常工作中经常见到有人吸各类电子烟,他也很快有了吸电子烟的习惯,还带着女友一同吸,将其当作日常消遣。
普通电子烟很快无法满足肖某某追求刺激的心理。为体验所谓“上头”的快感,他违规购买了一种“上头电子烟”——添加依托咪酯成分的特制电子烟弹。吸食后,肖某某清晰感知到该烟弹具有强烈的致幻、成瘾效果,但他非但没有悬崖勒马,还滋生了牟利的念头。此后,肖某某利用网络渠道,多次将手中的依托咪酯烟弹加价转售给网友小李等人,从吸食者沦为贩卖者。
据了解,依托咪酯原本是临床专用静脉麻醉药品,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特殊药品,具有镇静、催眠等作用。长期吸食会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发头晕嗜睡、意识模糊、精神错乱等症状,极易产生身体和心理双重依赖,严重损害心脑血管、肝脏及神经系统,过量吸食甚至会危及生命。凡掺入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油、烟弹,均属于新型毒品。
检察官提醒,毒品无论被伪装成任何形式,都无法改变其本质。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务必认清新型毒品的伪装面目,摒弃猎奇、跟风、侥幸心理,坚决远离各类“上头电子烟”等伪装毒品,不购买、不吸食、不传播,同时切勿被利益诱惑参与毒品交易。如发现涉毒违法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