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告知书。
“运城13岁女孩称被强奸”一案,引发舆论关注。6月25日凌晨,受害女孩同母异父的哥哥张磊(化名)告诉红星新闻,此事“有新进展,明天会统一回复”。25日14时55分,张磊通过微博发声:“我妹妹的案子已经立上了,嫌疑人目前状态已刑事拘留,我们比较满意这个处理结果。我妹妹还小,不想让她再次受到伤害,想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再次感谢大家的关心!”并配上了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照片。
据悉,山西运城男子张磊此前在网上反映,“我13岁的妹妹被一男子强奸,民警劝我们调解,拿一笔赔偿了结此事”。事发后,涉事者韩某某还威胁恐吓妹妹小月(化名),要求她撤案。
小月被运城30岁男子“黑哥”韩某某性侵发生于4月18日,直至4月30日凌晨才对哥哥的女朋友吐露情况,并称“我反抗了”。但家人知道时事情已过去12天。家人随即报警。
运城警方于5月14日正式受案,6月12日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但家属一直未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6月24日已拿到,显示理由为“没有犯罪事实”)。
22日晚,自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工作人员上门告知小月母亲,此案“构不上刑事案件”,小月被性侵系其“自愿”行为。
23日凌晨,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分局对此高度重视,目前已与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启动案件复核程序,对案件的原始卷宗、证据材料及办理过程依法依规进行全面复核。(据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