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以长期、大额补贴扰乱市场秩序
日期:06-18
为规范外卖平台补贴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加强研究论证,起草形成《外卖平台补贴行为规范十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自即日起至7月17日公开征求意见。
近段时间以来,外卖平台“拼补贴、拼价格、控流量”问题突出,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外卖骑手、消费者利益,挤压实体经济,加剧行业“内卷式”竞争。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外卖行业市场竞争状况调查评估发现,我国外卖平台存在利用资本优势抢占市场、裹挟平台内经营者参加补贴、导致行业非理性竞争等问题,亟须规范外卖平台补贴行为,引导外卖平台依法合规经营,开展良性竞争。
《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原则,不得以开展长期、大额补贴的手段和方式,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二是明确具体要求,不得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加补贴活动或者承担补贴成本,不得利用资本优势实施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是明确监督措施,开展补贴活动前和实施补贴后向社会公开,并明确公开的主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明确法律风险,提示外卖平台补贴行为应遵守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违法违规开展补贴活动的法律后果。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各方面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抓紧制定出台,规范外卖平台补贴行为,促进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创新和健康发展。(据央视新闻客户端)
时评
对外卖平台“卷补贴”说不
去年开始,多家外卖平台开展长期、大额补贴,甚至出现“倒贴式”补贴,演变为以“补贴”为特征的“内卷式”竞争,导致低价低质,挤压平台内商家合理利润空间,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问题。
外卖平台连接着广大线下商户、消费者和骑手群体,外卖行业发展事关促消费、稳就业、惠民生。一些消费者认为外卖平台补贴大战是消费者“福利”,殊不知低于成本价、大规模裹挟商家的补贴,可能导致消费者不补贴不消费,生产者失去正向激励,价格和质量螺旋式下降。规范外卖平台补贴行为,是为了切实维护平台内经营者、外卖骑手、消费者合法权益,遏制外卖行业“内卷式”竞争,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规范外卖平台补贴行为不是对平台补贴行为的全盘否定,而是对包括外卖在内的各领域平台补贴都提了个醒——不能通过补贴搞“内卷式”竞争。一些平台发展之初通过补贴培育用户习惯,“烧钱”换来市场,形成规模效应。然而,平台之间正逐步从增量竞争过渡到存量竞争,补贴也开始从平台经济的“市场培育工具”异化为“内卷式”竞争的手段。如果补贴扭曲了正常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挤压品质升级和技术创新的资源,形成新型市场失灵,就需要监管力量介入,引导竞争回归效率与创新本位。
我们期待通过对外卖平台补贴行为进行规范,引导平台经济从补贴驱动的存量竞争转向创新驱动的价值竞争,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让合理合规的补贴切实惠及人民群众,澎湃消费动能。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