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袁文韬
5月22日,在上虞公证处调解室内,上虞一小区业主郑先生(化姓)当场结清全部拖欠物业费,与物业负责人握手言和,这场物业费纠纷终于化解。这也是当地创新“调解+赋强公证(赋强公证,即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模式化解物业矛盾的又一成功案例。
调解现场,郑先生坦言自己并非恶意拖欠物业费,而是对小区物业服务长期不满。“小区卫生清扫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私人车位被占用等问题长期无人处置。”郑先生说,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除夕当天,物业工作人员上门催缴物业费,态度强硬。这让双方矛盾彻底激化。
面对郑先生的质疑,物业方一开始并不承认,称小区日常保洁等各项服务均按合同标准常态化开展,不存在服务缺位的情况,年末集中催缴物业费则是常规工作安排。物业方认为业主拖欠物业费属于单方面违约行为。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面对混乱局面,公证处调解员陈晓军采用“先疏导、后释法、再调和”的方式推进。“其实问题很简单,就是双方沟通缺位、彼此误解,最终小问题拖成大矛盾。”陈晓军介绍,他先对双方情绪进行了疏导,再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普法释法。
一方面,陈晓军客观指出物业在日常服务管理、问题处置、服务态度上的疏漏与不足,督促物业正视自身问题、转变服务姿态,摒弃居高临下的管理心态;另一方面,陈晓军向业主耐心讲明法理,明确业主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是法定义务,少数业主长期欠费,不仅会制约小区整体服务品质提升,还会占用正常缴费业主的公共服务资源,极易引发跟风欠费、矛盾蔓延等问题。
在情理与法理的双重疏导下,双方逐步放下对立心态、互相理解。最终,物业方主动免除郑先生全部欠费滞纳金,并承诺针对郑先生反映的卫生保洁、车位管理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优化物业服务质量。郑先生当场结清2024年至2025年拖欠的全部物业费,这场物业费纠纷终于化解。
物业与业主的纠纷是民生治理的痛点难点。现实中,业主因不满服务拒缴物业费、物业因经费不足缩减服务的情况屡见不鲜,极易陷入“服务缩水—业主拒缴—服务更差”的恶性循环,影响基层和谐稳定。
为破解物业欠费治理困局、杜绝纠纷升级,今年4月,上虞区建设局联合上虞区物业行业协会,联动司法、公证部门,依托公证服务体系,将“调解+赋强公证”非诉解纷模式应用于物业欠费纠纷治理领域,构建起一站式、诉前化、高效率的物业费纠纷化解新路径。目前治理成效已初步显现。
“相较于传统调解和诉讼模式,公证调解机制兼具治理温度与法治力度,优势十分显著。”上虞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证调解作为司法服务的延伸渠道,相较于普通基层调解,具备法律效力和社会公信力,弥补了基层调解权威性不足、履约无保障的短板,也有效规避了法院诉讼流程烦琐、群众维权成本高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