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诈骗“长护险”
医保基金300余万元
日期:05-03
4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披露了一起诈骗“长护险”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据介绍,某护理机构负责人朱某为谋取不法利益,自2023年9月起,与某评估中心法定代表人苏某共谋,商议骗取“长护险”医保基金。朱某指使护理机构业务主管徐某以“帮助申请‘长护险’”“承诺保证通过失能等级评估”的方式招募老年人,先后引诱200余人委托该护理机构代为申请“长护险”。随后,朱某安排专人携带上述申请人身份证,前往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并安排申请人集中入住该护理机构接受评估。
随后,评估中心法定代表人苏某根据朱某事先提供的名单,指使评估员在明知申请人并未实际失能、失智的情况下,以人为操控评估指标的方式,将原本应评为零至一级的老人,虚假评估为具有“无法独立行走、瘫痪在床”等失能特征的三至六级失能等级,甚至有的被评估为无法自理的六级申请人行动自如,多次外出旅游。评估机构评估员将打分情况上传系统,最终完成虚假评估,帮助护理机构获取医保部门按月结算的“长护险”费用。
在评估过程中,朱某还教唆申请人在评估时“故意无法起床”“故意无法行走”“故意无法独自站立”等,从而伪装成失能、失智状态。截至案发,朱某等人共累计诈骗“长护险”医保基金300余万元,均未用于失能群体照护服务。
警方提醒,“长护险”是失能失智人员的重要保障。社会公众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虚假伪装等方式骗取“长护险”医保基金,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享受医保基金政策保障;老年群体要正确认识“长护险”的适用条件,切勿轻信代办、快速申领等宣传,更不要配合任何形式的骗保行为。
(据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