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仕华
衣不如新,书不厌旧。翻开一本旧书,我先感受到的不是字,而是一种熟悉的温度。
手指从书页上翻过,一种微凉但不冰冷的感觉从指尖传来。稍作停留,浅浅的凉意就变成一种贴近皮肤的温暖。这温暖是一年一年积攒下来的,里面有我无数次翻阅时的温度、经年的阳光。
没事的时候,我喜欢翻旧书。每一本旧书都有一段故事,每一次翻阅,都如老友重逢一般。《班主任兵法》的书脊上裂开了口,我用胶布小心地将它修复。这本书我不知道读了多少遍,有一些我觉得经典的内容,我甚至能背诵。其中一页,有一团褐色的茶渍,硬硬的,那是我一边看书,一边喝茶时不小心洒上去的。每次重读,我都能重温字里行间的感动,还有茶的余热。
《我与地坛》这本书有点薄,那是我和学生一起学习了《秋天的怀念》后买的。这本书里我留下的痕迹随处可见,“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下面就有我画的波浪线,还有我写的一行字:“珍惜当下,活在当下,致敬史铁生先生。”我把这本书带到课堂上,和学生分享作家的感悟,教室从最初的喧闹变得安静,到后来,一些学生肩头一耸一耸的。我站在窗户前,阳光落到书页上,温暖了我,也温暖了这些学生。
读旧书不需要正襟危坐,有时大大咧咧往沙发上一坐,把书摊在膝上。用手掌轻轻抚摸封面,封面是凉的,但很快就变暖。这暖恰到好处,像一口刚好可以入口的热茶。当我回想起这本书背后的故事或者某个细节,书就仿佛慢慢活过来了,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有时,我可以对着一本旧书,从中午看到黄昏。此时夕阳正好能照进客厅,落到沙发上,流淌在书页上。看着看着,就能感觉那些字在光里跳跃,墨色也显得鲜艳了些。手指在纸页上慢慢地爬过一页,又爬过一页。白墙上,一双巨手和一本大书在缓缓移动。就像今天的这个时候,妻子在厨房里忙碌,锅碗瓢盆不时响起,葱姜酱醋和油烟的气息隐约飘来,和旧书的气息混在一起,成了我家晚餐时分独特的味道。
儿子从厨房过来,手里端着一碗排骨汤,小心翼翼地向我走来。我合上书,接过他手里的碗放在桌上。我轻轻喝了一口汤,暖暖的。转眼,儿子又叫我了:“爸爸,吃饭了。”
我答应了一声站起身,把书轻轻放回书架,它与其他旧书并肩站在一起,用身体保存着时光和温暖,是永远不会离开的老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