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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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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长护险异地服务 浙江统一规程

日期: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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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看天下       上一篇    下一篇

  5月1日起,在浙江参加长护险且符合条件、有异地照护需求的失能人员,将按照全省统一的管理服务流程享受省内异地规范化的长护险管理服务。

  近日,浙江省医保局办公室印发《浙江省长期护理保险省内异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程”),从5月1日起,在浙江省参加长护险、在省内跨统筹区异地居住且符合长护险待遇享受条件、有异地照护需求的失能人员,将按照全省统一的规程,异地享受长护险待遇。

  记者从浙江省医保相关部门了解到,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统一的长护险异地服务规程。

  浙江省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发布的“规程”主要是对各地医保、长护险定点机构操作异地长护险服务的流程进行了规范和指导,目的是为了“全省统一执行”。

  另外,在浙江,长护险是与基本医保同步参保的,所以交了基本医保的人员就同步交了长护险。18周岁以下孩子,父母参保了的,无需缴费就算参保,符合条件的就能享受长护险待遇。

  而在长护险的申请中,参保人可以通过“浙里办”或线下经办机构提交,就算在省内异地,流程和服务与参保地是一样的。

  “能否享受长护险,评估很重要。”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相关评估结果可以在“浙里办”查询,参保人选择相关长护机构后按流程就可享受长护险服务,评估结果全省互认,待遇享受和居住地一样。

  “对于长护险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我们之前就发布了‘服务供给规范’,具体到每个服务项目要做到哪些都有具体的指导。”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不仅是为了省内长护险服务的同质化,也是通过数据互通可以更好地监督各地、各定点机构提供更规范、科学的服务。

  (据《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