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违法改装
变身“流动加油站”
日期:03-18
见习记者 孙夏莹 通讯员 邵志佳
本报讯 一只铁桶、一台加油机、一把油枪再添加一个后盖,一辆普通皮卡车被金某变成了一辆非法流动加油车。近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对金某的违法事实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金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金某原本经营着一支挖掘机车队。按常规操作,给挖掘机加油需要先用板车将其运送到加油站。为了省事,从2021年起,金某开始自己用油桶给队里的挖掘机加油。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不少同行也面临着加油不便的难题,于是动起了歪脑筋:何不自己做这门“流动加油”的生意?
2021年底,金某购买了一辆皮卡车,加装了油桶、加油机等设备,一辆普通的皮卡车就这样被改装成了“流动加油站”。从2022年3月开始,金某正式做起了为挖掘机加注柴油的营生。他先开车前往加油站把车上油桶加满柴油,然后根据客户的需求,开着“流动加油车”赶往各个地点给挖掘机加油。
去年9月的一天,金某像往常一样,开着“流动加油车”来到嵊州某偏僻路段,为一台停在路边的挖掘机加油。他刚把皮卡车停好,打开车厢拿出输油管,还没来得及操作,就被当场查获。
经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2022年3月至2025年9月,金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及运输许可的情况下,驾驶非法改装轻型多用途货车,从加油站购入柴油后在嵊州市范围内擅自运输、销售,累计销售柴油达8万余升,非法获利4.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