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舒心安享”的
养老服务体系
日期:03-01
《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7月施行
日前,《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北京市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养老服务法规,《条例》直面当前养老服务的核心挑战,以让老年人舒心、安心、放心为目标,创新构建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杨志伟介绍,目前北京市养老服务存在老旧小区养老设施不足,养老服务网络不够健全,养老服务市场主体集约化水平不高,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机构少、专业从业人员不足,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水平仍需提高等问题。
针对这些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问题,《条例》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设施规划方面,明确由区政府统筹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案,通过改造或者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补充;由相关部门制定存量设施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支持将闲置的工业厂房、商业设施、办公用房等存量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
在居家社区养老方面,进一步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明确由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统筹养老服务站提供日间照料、短期照护、养老助餐、就医陪诊等综合性、普惠性、专业化养老服务。
在失能失智照护方面,支持建设专门面向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提高失智照护能力。规范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开展照护技能培训,强化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支持。推进“家庭+养老”融合发展,壮大失能失智照护队伍。
在医养结合方面,会同相关部门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积极推动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分类优化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慢性病长期处方、康复指导等服务;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诊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据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