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琪 通讯员 杨可欣 丁肯
本报讯 近日,新昌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线索,在镜岭服务区查获一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普通货车。该车在未取得危化品运输资质的情况下,装载“主体胶”(聚氨酯胶粘剂)和“固化剂”(聚氨酯异氰酸酯)两类危险化学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迅速将车辆及货物安全转移并立案调查。
经查,这批货物为浙江某公司所有,因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误将危险化学品认定为普通货物,通过“货拉拉”平台下单普通货车进行运输。“这类‘主体胶’和‘固化剂’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碰撞或遇明火,极易引发燃烧、中毒等严重事故。”执法人员指出,该车辆及驾驶员均未取得危化品运输资质,犹如一颗“移动炸弹”在高速公路上奔跑。
根据相关规定,执法队依法对该涉事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