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比例上调,补贴每月最高800元
日期:01-29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绍兴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迎来新变化。其中,居家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抵扣比例将从40%上调至50%,每月最高补贴800元。
据了解,今年,我市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依然分为居家养老服务及机构养老服务两类,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按自然月发放。其中,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抵扣比例从去年的40%提高至50%,最高补贴金额也从每月500元相应提高至每月800元,可用于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机构养老服务消费券抵扣比例仍为40%,可用于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的长期服务和30天以内的“喘息服务”,每月最高补贴800元。
常住绍兴市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老年人可以通过“民政通”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App提交申请,支持老年人家属、亲属、村社工作人员及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协助代办。对于去年已进行过失能等级评估、已经申领过补贴的老年人,认定的失能等级今年可以继续沿用。对于还未进行失能等级评估的老年人,则需先通过“民政通”预约“能力等级评估申请”服务,在评估结果产生后,县级民政部门将及时受理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为符合要求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第一天发放。
消费券当月有效,次月失效,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套现。该消费券可通过“民政通”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模块,按照领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消费券类型,选择相应服务进行使用。
作为试点地区,我市自2025年8月启动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以来,已累计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3.2万余张,领券金额超2100万元,切实减轻了失能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