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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本应是双方沟通的“桥梁”,是维护业主权益的“代言人”,然而在绍兴部分小区,业委会却陷入“两头受气”的尴尬:业主质疑其不作为,物业抱怨其不专业。
业委会为何会从“连心桥”沦为“夹心饼干”?破解困局的路径又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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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的“成立之困”
业委会就该与物业对立?
这几天,绍兴滨海新区马山街道一社区书记正忙着推进辖区小区的业委会成立工作。“还是得给业主们搭个沟通办事的平台,以免以后公共事务没人管。”他坦言,随着多个小区陆续临近维保期满,消防设施更新、屋面防水维修等共性需求集中浮现,可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必须满足“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法定要求,没有牵头组织者的小区,这些事推进起来难上加难。
长期以来,关于要不要成立业委会,居民们的看法有所不同。不少业主举双手赞成:“有人代表业主推进事务,小区公共事务有人管、权益有保障,多省心!”但也有居民心存疑虑:“业委会没什么实权,遇事还是要业主投票,何必多此一举?”还有人担心成员动机不纯,直言“现在物业管理还算稳定,没必要冒风险”。按照相关规定,小区的“话事人”是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业委会并非管理机构,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主体。但现实中,现代小区多为“陌生人社会”,业主“只扫门前雪”心态普遍,业主大会难以有效召集,公共决策常陷入僵局,而业委会的出现,正是激活业主自治的关键“催化剂”。
作为“舶来品”,业委会在国内落地已超30年,却始终难以实现高覆盖率,多数小区仍面临“甲方缺位”。一位任期近5年的本地业委会主任倍感无奈:一方面,开发商和前期物业或成“拦路虎”,他们担心业委会成立打破既得利益格局,会通过一些方式阻挠筹备工作;另一方面,信任危机给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传递错误信号,让不少业主形成“业委会就该与物业对立,否则就是不合理”的刻板认知,挤压了“干实事”的业委会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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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的“运营之困”
小区公共资金该怎么用?
绍兴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江万明认为,要成立一个有执行力的业委会,对成员的筛选非常重要,一旦混入“别有用心”的人,很容易把公共事务带偏。
记者了解到,绍兴部分小区在成立业委会时,对候选人资格审核形同虚设,有一个小区,业委会里有5人不住在小区,参与决策全靠“遥控指挥”,还带头不交物业费;有的业委会刚成立,就打着降物业费的旗号换掉物业公司,结果物业费只降了一点点,新物业却直接裁掉三分之一人手,保洁、安保、维修服务大打折扣,业主叫苦不迭。
部分业委会管理能力的薄弱造成了“乱作为”与“不作为”的两极困境。一家品牌物业企业绍兴地区负责人认为,物业管理涉及工程维修、财务审计、法律合规等多个专业领域,需要懂行的人牵头。有的小区业委会成员多是企业高管或专业人士,懂管理、明权责,和物业协作顺畅,物业费收取率常年保持在98%—99%;而有的小区业委会成员缺乏专业能力,不懂物业流程和法规,从而与物业摩擦不断,渐渐产生信任危机。
近几年,部分业委会还热衷“卷福利”,存在违规分红现象。为博取业主好感,一些业委会将公共停车费、广告位出租费等本应用于设施维护的收益,以现金形式分给业主,却忽视了电梯、消防、管网的长期维护需求。
绍兴一家物业公司的王经理直言,有小区业委会连续5年给业主分红,即便设施急需维修,也不敢动用公共资金,怕得罪业主。“但是今年把钱分光,明年消防系统、电梯坏了没钱修,最后吃亏的还是业主。”她说,如何用好这笔公共资金,对业委会成员也是一种能力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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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的“破局之路”
建立一支“懂业务、有担当、守规矩”的队伍
“要层层把关,像抓村委会一样抓业委会,牵引解决城市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治理难题。”上虞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周文勋一语道破业委会治理的关键,他说,要进一步推动业委会从“粗放自治”转向“规范治理”。
眼下,绍兴各地正循着不同路径积极探索,为业委会健康运行注入新活力。
提高党员比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不少小区的成功经验。2025年11月26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典型案例,越城区迪荡街道剡溪社区运河首府小区成为越城区唯一入选的住宅小区。“我们正是走出了一条‘社区当主心骨’‘业委会作当家人’‘物业当管家人’的三方协同的新路子。”该小区物业经理喻丽娟说。目前,小区业委会7名成员中有4名党员,不仅党员比例过半,还以楼栋划分6个微网格,由党员任楼栋长、社区人员兼微网格长、片区民警任流管员,推动党建网格与小区网格融合,打造“红色业委会”和“红色物业”,让基层治理的堵点痛点逐一化解。
业委会化解危机中的高效行动力和专业度同样不可或缺。祥生金麟府小区业委会主任王先生介绍,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初便遇原物业失管的问题,小区因拖欠水电费濒临断供。业委会仅用4个月完成新物业选聘,还在去年10月的断水断电危机中,一周内紧急收齐费用,协调相关部门缓缴费用、减免滞纳金,让新物业顺利交接。同时,业委会联合原物业启动质保金维修,惠及百余户业主,让小区重焕生机。
激发业委会成员积极性,离不开健全的激励与监督机制。近年来,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完善业委会评价机制并设立奖励资金池,落实优秀业委会“以奖代补”资金,以政府“小资金”撬动业委会“大感受”。部分小区也在探索建立业委会成员津贴制度,根据工作难度和贡献度给予适当补贴,打消成员“费力不讨好”的顾虑。
“当然还有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让业委会也有监督机制,在社区设置专人负责管理物业工作等举措。”周文勋说,只有让业委会真正成为“懂业务、有担当、守规矩”的自治组织,才能真正破解物业矛盾,让业委会从“夹心饼干”重新变回连接业主与物业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