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文其 通讯员 钟东杰
本报讯 新年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的高峰期,也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段。近日,越城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城南派出所在例行摸排工作中,发现了一条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
“有人在违规零售烟花爆竹,而且数量不少。”循着这一线索深入侦查后,办案人员发现某小区单元楼地下车库内,常有车辆频繁进出并进行卸货作业,行为十分可疑,推测此处可能存在非法囤积烟花爆竹的窝点。
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后,治安管理大队与城南派出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于当日下午对该地下车库窝点展开突袭。民警发现车库内杂乱堆放着大量烟花爆竹,“加特林”“国色芳华”“开门红”“银龙瀑布”等多款大型烟花爆竹堆满角落,且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遭遇明火,极易引发爆炸燃烧事故,对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经办案民警仔细清点,该窝点共查获各类烟花爆竹800多公斤。涉案人员如实供述,其未取得任何烟花爆竹经营审批手续,这批擅自囤积的烟花爆竹,计划进行零售牟利。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都要取得相应资质,严禁无证非法从事相关活动。市民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目前,我市多地已陆续公布了烟花爆竹“双禁”(禁燃禁售)政策,设置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禁放区域,市民可在“绍兴公安群蓝星”公众号或其他公安有关平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