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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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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借款50万元后朋友失联 剩下的钱如何追回?

日期: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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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生活家       上一篇    下一篇

  “我真是肠子都悔青了!之前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借了50万元给他。哪里能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总共才还了12万元。”近日,59岁的市民刘阿姨满脸愁容地找到记者。

  2013年,刘阿姨曾把钱借给一个朋友,那个朋友还和她签订了协议,保证会按时归还并附带利息。刘阿姨说,一开始朋友倒也守信,按时还了一部分钱,还给了利息。“没想到还了12万元之后,他就和我断了联系。”刘阿姨说。

  “2015年,我去派出所报了案,警方也立了案。”刘阿姨说,后来她才知道,这个朋友向其他人也借了不少钱,都没有按时归还。“当时只知道他是资金周转不过来,后来我听说这些钱是他帮别人投资借的。”她说。

  2017年,这个朋友突然主动找上刘阿姨。对方表示自己实在没钱,恳求刘阿姨重新和他签订一份书面还款协议。协议中明确写明:剩余38万元欠款将分年偿还,直至2023年底前全部结清。刘阿姨念在朋友一场,便在协议上签字表示谅解。

  可没料到的是,协议写完不久,这个朋友便再次销声匿迹。“难道剩下的钱就这么打水漂了吗?”刘阿姨无奈地说。

  针对刘阿姨反映的情况,记者咨询了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俞彬彬律师。“首先,鉴于公安机关已立案,若案件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建议刘阿姨可以持续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保持沟通,提交借款凭证等关键证据,推动依法侦查起诉,通过刑事判决追缴违法所得优先返还。其次,若案件已作出刑事判决,针对未追回的38万元欠款,可凭相关证据向对方住所地或有管辖权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胜诉后及时申请强制执行。”俞律师说。

  俞律师还建议,刘阿姨可联合其他人统一向办案机关提交联名材料,反映整体受害情况,也便于司法机关全面掌握案情、推进追赃挽损工作。维权过程中务必留存好全部证据原件,遵循“刑事追赃+民事追偿”的双轨思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