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检查生鲜灯。
记者 王文其
本报讯 为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秩序,近期,我市开展了生鲜灯违规使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使用违规灯具误导消费者行为,确保生鲜灯不“美颜”。
12月17日,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乐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来到长乐镇环镇东路的一家超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商户在销售肉禽、香肠时使用生鲜灯照明,灯光明显泛红,严重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执法人员现场向商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并监督超市工作人员现场更换了灯具。
像这样的生鲜灯“大体检”正在绍兴各地开展。记者了解到,本次整治围绕农批农贸市场、商超生鲜区、生鲜门店等场所,以沿街商铺和小区周边新开门店为重点,全面排查经营者是否存在使用特定光源照明设施改变生鲜食用农产品、熟肉制品真实色泽的违规行为。行动期间,执法人员深入各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同时向经营者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解读生鲜灯判定标准,引导其规范使用照明设备,已累计检查经营主体2190家,检查灯具4527盏。
本次整治行动还对是否违规加装有色灯罩、套用有色塑料袋、设置大面积有色背景等情形进行了清查。行动以来,63家商户被当场责令改正,更换违规灯具248盏。(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