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主体提供清晰稳定的法治预期
日期:12-24
记者 胡安娜
本报讯 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天上午,我市举行《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就这部我省地级市较早制定的知识产权领域地方性综合法规的相关制定情况和主要内容等作具体介绍。
据介绍,《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将系统固化改革成果、补齐制度短板,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清晰稳定的法治预期,并助力打造创新驱动、多跨协同、高效便捷的中国式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城市范例,为高质量建设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条例》共五章三十三条,聚焦知识产权全链条生态构建,从保护、促进、服务等方面,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在“保护”章节中,《条例》不仅明确了保护体系及其协同机制,还分别就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仲裁、公证)、社会保护、自我保护作出具体规定。在“促进”章节中,《条例》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企业主导、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等措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在“服务”章节中,《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组织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标准和规范等。
《条例》立足绍兴实际,充分挖掘和体现绍兴特色、绍兴元素,系统梳理并总结提炼了我市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中形成的行之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创新实践和成熟经验。例如第六条规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体系建设,在“枫桥式”多元治理、著作权保护、地理标志融合发展、商业秘密协同保护等方面,依法开展先行先试,为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提供新路径;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特别提出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以黄酒、珍珠等为代表的地理标志重点保护资源库,推动“绍兴黄酒酿制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理标志品牌融合发展,实现从“产品”到“名品”再到“文化精品”的跃升,从而提升整个产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